日期:2025-04-14 16:25 来源:酒泉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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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乡村振兴领域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现就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等方面整治重点及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财政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
1.补贴资金使用审核把关是否严格,发放是否精准,是否超标准、超范围、少发或重复发放;
2.是否发放不及时,存在迟拨、滞拨等情况,不按规定和时间及时兑现补助;
3.是否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是否按要求公开公示,发放是否规范;
4.补贴资金县域内补贴依据和执行标准是否统一;
5.是否存在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以及在群众申领拨付过程中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违法行为。
(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使用监管方面
针对农业农村、发改、交通运输、民族和宗教事务、民政、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建设、水务、林业和草原等部门实施的涉农项目反映存在的问题。
重点纠治项目谋划前期论证不充分、不科学,立项程序不严格,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决定项目立项、审批和资金分配,未按规定公开公示;违规支付中介费、在项目申报中引导接受中介机构服务或以中介机构名义向政府相关部门直接代理申报资金项目;项目招投标不规范,实施程序倒置、未批先建;建设内容与方案批复不一致,项目建设滞后,未及时开展竣工验收或财务决算,竣工验收不规范;联农带农方式单一,质量不达标;资金支付超范围、超额度列支工作经费、项目管理费;拨付不及时不到位;违反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拨代支、库款搬家;违反合同超进度付款,未按规定预留质保金;结余资金不及时上缴财政;拖欠项目工程款;违规扩大整合资金支出范围。资金监管部门职责落实不到位,制度机制不完善,监督检查“走过场”,票据审核不严格。资产后续管理运营管护不到位,导致项目资产闲置废弃或低效运行;经营主体拖欠村集体或农户分红;资产不确权或确权程序不严格,处置审批不合规等问题?以及在资金使用监管方面弄虚作假,虚构夸大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套取资金;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搞景观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涉农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事项;围标串标、明招暗定、层层转包,违规干预插手项目建设验收,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三)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监管方面。
重点纠治在资金使用监管方面以广告宣传费、办公费、接待费、信访维稳费、征地拆迁费、环境整治费等名义贪占套取乡镇财政资金,违规接待、违规吃喝、违规送礼,以及贪污私分、挥霍浪费、雁过拔毛、借机牟利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内控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财政预算支出、工程项目资金监管、食堂经费管理不到位;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审核、支付手续不齐全,出纳会计“一肩挑”,违规报账;私设“小金库”、白条入账,变相滥发津补贴或福利;乡镇干部违规向乡镇借款长期不还等问题。
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1.电话反映。受理电话0937-2772003。
2.来访反映。来访地址:酒泉市农业农村局324办公室(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3.邮箱反映。问题线索举报邮箱:435253900@qq.com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客观反映问题。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
特此公告。
中共酒泉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12日